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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
发布者:李智峰  发布日期:2024-01-23 查看:1026 次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占指标除外),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或参与人有师德师风问题的不得参与申报,在项目建设完整周期内到达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主持人和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三)支持和鼓励与其他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四)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五)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提交材料
(一)提交时间:所有项目申报人于2024年1月28日00:00至1月31日23:59。
(二)提交材料:《项目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生成目录),证明材料包含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 5 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